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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移户口要什么手续

日期:2025-01-10 20:31:43

农村迁户口需要以下手续办理:

准备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婚姻情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迁出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

迁入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无业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证明等。

申请迁出

当事人或其户主向原户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并填写《户口准予迁出证明》。

办理准迁证

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办理迁移证

持准迁证到现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办理落户手续

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向目标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入户申请,并填写相应的入户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审批流程

户口迁移的审批过程是分级的,市、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审批从农村迁入城镇的户口迁移,市区公安分局则负责审批从集镇的非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和县城的户口迁移。

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经过审批同意入户的,迁入地的公安机关会发放准予迁入证明。持有这个证明或无需此证明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获得迁移证。

完成落户手续

居民应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前往迁入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除了迁移证外,根据不同的迁移原因,可能还需要提供准迁证、招工招生、毕业派遣、工作调动等相应的证件。

建议:

在办理农村迁户口手续前,最好先咨询当地派出所,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