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8 06:27: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 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部分商品如消费者定作的产品、鲜活易腐的产品、交付后的报纸期刊等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退货商品应保持完好无损,包括外包装和配件,且不包括已使用或人为损坏的商品。
非质量问题的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而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的退货运费由经营者承担。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建议消费者在购物时仔细阅读商品详情和退货政策,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