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3 08:01:38
迁移户口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迁入地需要有房产证原件或土地使用证等,能证明有合法住所的证件。
如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需提供工作调动介绍信、录(聘)用通知、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
需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以及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新生婴儿入户、夫妻投靠入户、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近亲属投靠等。
户口在学校的学生,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可将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
包括公务员、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等。
需提供房产证原件或土地使用证等。
需单位的相关证明和安排文件。
需租赁合同和政府产权房屋的相关证明。
需军队相关证明和部队批准文件。
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关系证明及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非佛山市户籍的中国公民,持有入户区有效居住证,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不受1年社保限制。
经市(区)人才管理部门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包括公务员、在职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等。
这些条件涵盖了多种情况,具体办理时还需参照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获取最准确的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