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6 08:36:07
共享单车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负责非机动车停放区施划设置,对共享单车违规停放以及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县公安局
负责共享单车驾驶人道路交通通行违法行为的执法。
负责对共享单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
负责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具备断电式头盔安全技术规范的共享单车做好注册登记上牌工作。
负责企业商事登记,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按职责对共享单车经营活动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共享单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
是共享单车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共享单车投放的审批和监管。
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经发等部门共同监管共享单车。
此外,根据《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并指导建设。
综上所述,共享单车的管理由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包括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城市管理部门等,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