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6 12:08:48
房产中介欺诈的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房产中介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故意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与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故意不告知买方房屋的重要信息,如部分承重墙被拆除等。
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未经许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或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
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收取除中介费用外的其他费用,签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霸王合同。
在购房过程中违规操作,错误告知消费者信息,导致消费者无法办理产权证且中介公司不退中介费。
发布虚假或误导性的房地产广告,未标注忠告语或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
欺诈行为导致委托人因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进而造成经济损失。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判定房产中介欺诈需综合考虑上述各点,并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详细分析。若构成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