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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明内容是什么

日期:2025-01-11 22:13:11

法院文明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仪容仪表

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着制服,保持制服、衬衣、领带、鞋袜等衣物的清洁和整齐。

佩戴制式胸徽,不得佩戴其他徽章。

参加集体活动时,应着统一的制式服装,以展示法院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威严与形象。

注意个人形象,男士不得蓄胡须,女士不得披头散发或浓妆艳抹。

接待礼仪

接待、会见当事人时,应文明礼貌,并主动出示相关证件。

接待、会见时,应主动说明身份,态度热情、文明礼貌,做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送声。

设有接待室的,应在接待室接待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来访群众,并充分尊重残疾人、未成年人与特殊群体。

庭审礼仪

开庭时不得擅自离开席位,不得随意进出、走动,影响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注意力。

庭审期间,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从事接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或看视频等与审理活动无关的事务。

不得有抓耳挠腮或其他无意识的不雅行为。

立案用语

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做好诉讼风险、诉讼程序等相关提示。

不得拒绝答复当事人的合理疑问或以简单语句敷衍应付。

不得就证据效力、案件结果等实体性问题作出主观判断或向当事人提供倾向性意见。

在立案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参考使用如下文明用语:如“请问你是要立案吗?”、“法院应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等。

司法救助与回访帮教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帮助有需要的人解决实际困难。

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帮教,巩固案件处理效果,促进社会和谐。

法治宣传与志愿服务

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组织干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展示法院的良好形象。

职业素质修养

法院工作人员应当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增强群众感情和工作责任心。

加强职业素质修养,使用文明规范的工作用语,体现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尊重和关切。

避免不良行为

避免盛气凌人、语言生硬、态度粗暴,严禁使用伤害群众感情、可能激化矛盾的语言。

防止因用语不当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这些内容旨在通过规范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职业修养等方面,全面提升法院的文明形象和工作效率,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廉洁和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