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27 21:26:20
出纳贪污的手段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
收款时不开具收款收据,直接将款项据为己有,不入账处理。例如,某出纳使用非财税部门的合规票据,但将记账联和存根联私自撕毁或隐藏,收取的款项没有入账反映而进行贪污。
利用财务管理漏洞或内控制度不健全,同一事项重复报销两次,贪污多报的金额。例如,出纳在本单位报销后,又在所属二级单位进行重复报销,或将原来已经记账的单据手续揭下后在以后年度重复报账。
在收到现金收入时,不向付款方开具收据、发票,或将相关票据撕毁,不将该收入登记入账,从而贪污企业现金。
通过虚列支出,如虚列职工薪酬、多报出差日期等,将虚列支出的现金占为个人所有。
在复写纸下放置白纸,存根联上金额与开出的实际收入或付出金额不同,将收入款项的存根联金额写小,将支出款项的存根联金额写大,从而贪污差额。
将收入的现金列入银行存款账户,将银行存款支付的业务列入库存现金账户,这样现金日记账上的现金收入额就小了,支出的金额就大了。
利用职务之便,将借款私自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不入账处理。
对原始凭证进行涂改,以达到贪污的目的。
摹仿单位领导签名,虚假报账,获取非法资金。
将公司账户上的资金直接取出或转入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消费或赌博等。
这些手段都显示出出纳人员如何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不仅损害了企业或单位的利益,也严重破坏了财经纪律和职业道德。为了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