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1 10:14:37
危房的管理主要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时可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此外,也可以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进行危房鉴定。
具体到农村危房的管理,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农村危房改造是政府行为,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如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通常设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建议您在处理危房问题时,先联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