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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怎么衡量

日期:2025-01-06 13:09:07

罚金的衡量主要依据犯罪情节,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无限额罚金制

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限额罚金制

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比例罚金制

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倍数罚金制

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倍比罚金制

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某些犯罪可能同时规定罚金数额为犯罪金额的一定比例和倍数。

在决定罚金数额时,法院还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犯罪情节,包括犯罪手段、对象、后果、时间、地点等。

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

罚金是否能起到惩罚与教育改造犯罪人的作用。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综上所述,罚金的衡量是一个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经济负担能力及惩罚与教育作用的过程,具体数额由法院在法定的范围内自由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