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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报案不予受理

日期:2025-01-11 05:25:07

没有犯罪事实:

例如,没有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存在。

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包括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例如,涉及民事纠纷、商业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不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

属于其他机关管辖:

如民政救助类应向民政局求助,道路交通类应向市政管理部门求助等。

职务类或军人犯罪:

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职务类的犯罪或军人犯罪。

自诉案件但证据不足:

对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若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若证据不足,则不予受理。

重复起诉:

对已经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又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例如,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建议您在遇到问题时,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报警范围,然后选择正确的渠道和部门进行求助或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