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9 17:31:17
农村户口的取消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具体可以总结如下:
国务院于2014年7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全国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字样,统一为居民户口。
由于我国于2021年3月2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进一步取消了农村和城市户口的区别,实行“居住证+户口”双重制度,所有持有居住证的人都可以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待遇,不再受到户籍限制。
目前国家没有取消农业户口的法律法规,但已经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湖南省于2024年3月底宣布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并放宽农村地区落户政策,正式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综上所述,农村户口的取消已经在2014年及以后逐步实施,并且到2021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进一步得到巩固。尽管2024年没有新的法律法规取消农业户口,但各地方已经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户口登记制度的统一和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