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5 20:04:57
大学毕业后迁移户口的步骤如下: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应将户口从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具体办理手续为:持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上述证件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无需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暂缓就业:毕业生可暂缓2年就业,期间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若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则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籍。
户口迁回原籍: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由公安机关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了解政策:先向迁入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了解当地的迁户政策,准备相关证件材料。
提交申请: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入申请,提供所需证件和材料。
审核与签发: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和所附材料,若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若不符合条件则给出解释,需补充材料重新审核。
办理迁出:现户籍地派出所审核同意迁出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开出《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入:持《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领取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建议:
毕业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务必提前了解迁入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学校的户籍管理部门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