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2 23:59:36
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继承房产转让
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遗产分割的房产转让
涉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房产转让
合同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公司章程
保全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以及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如公司章程、保全证据等。
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抵押
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以不动产、机器设备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合同
个人存款的继承
股票的继承、赠与以及与股票权益有关的委托,票据拒绝证书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企业的承包、租赁、拍卖、兼并
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转让及使用许可
涉外收养和认领亲子
在提起诉讼之前,为防止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可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证明非争议性事实,如住所地或居所地、亲属关系等。
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保管遗嘱、保管文件。
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如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可能因地区、时间和具体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需要办理公证时,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