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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需要做公证

日期:2025-01-12 23:59:36

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房产相关事务

继承房产转让

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遗产分割的房产转让

涉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房产转让

法律行为

合同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其他事务

公司章程

保全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以及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自愿公证事项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如公司章程、保全证据等。

特定情况下的公证

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抵押

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以不动产、机器设备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合同

个人存款的继承

股票的继承、赠与以及与股票权益有关的委托,票据拒绝证书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企业的承包、租赁、拍卖、兼并

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转让及使用许可

涉外收养和认领亲子

证据保全

在提起诉讼之前,为防止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可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其他公证行为

证明非争议性事实,如住所地或居所地、亲属关系等。

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保管遗嘱、保管文件。

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如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可能因地区、时间和具体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需要办理公证时,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