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2 20:16:37
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在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印花税。
无息或贴息借款合同,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的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签订的借款合同,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减半征收印花税。
这些免税政策旨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减轻其融资成本。企业和金融机构在签订相关借款合同时,应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