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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诚勿扰为什么侵权

日期:2025-01-08 11:48:07

《非诚勿扰》被判侵权的原因主要在于 商标的服务类别是否相同或相近似,以及是否可能导致公众混淆。以下是详细分析:

商标服务类别的相似性

深圳中院在判决中认为,《非诚勿扰》电视节目提供的是征婚、相亲、交友服务,这与金先生注册的“非誠勿擾”商标核定的服务项目“交友、婚姻”介绍相同。因此,判定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栏目侵犯了金先生的商标专用权。

原创设计版权的侵犯

金阿欢在申请注册“非诚勿扰”商标时,其字型设计照抄了电影海报上的繁体字字样,无意中侵犯了华谊兄弟对“非诚勿扰”这四个字拥有的原创设计版权。根据“版权在先”原则,华谊兄弟可以依法主张权利,异议或宣告金阿欢的商标注册无效。然而,华谊兄弟未提出异议。

公众混淆的可能性

关于《非诚勿扰》节目与金阿欢的“非诚勿扰”商标是否构成类似服务,从而容易导致公众混淆,法院进行了综合判断。法院认为,电视台播出的《非诚勿扰》节目属于文体活动范畴,而金阿欢注册的商标服务类别为私人订制服务,两者并不属于同类服务。此外,从标识的显著性、公众注意力及产品线延伸可能性等因素考虑,相关公众在两者之间发生误认的可能性较小。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江苏卫视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珍爱网也停止使用该名称进行广告推销、报名筛选、后续服务等行为。

综上所述,《非诚勿扰》被判侵权主要是因为其商标服务类别与金阿欢注册的商标相似,且可能导致公众混淆。同时,金阿欢在申请商标注册时还涉及侵犯华谊兄弟的原创设计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