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5 11:50:42
2016年准生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照片两张。
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需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并由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
夫妻一方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并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需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宝宝出生后,携带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会出具出生证明。
拿到出生证明后,再携带所有证件及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收回准生证并发放出生证明。
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
最后,携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理户口。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线上服务进行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