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6 12:50:19
吊车超载的处罚措施如下:
实际载货量超过核定载货量不足30%的,罚款二百元。
实际载货量超过核定载货量5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一千元。
实际载货量超过核定载货量100%以上的,罚款两千元。
实际载货量超过核定载货量不足30%的,驾驶证扣两分。
实际载货量超过核定载货量50%以上,不足100%的,驾驶证扣三分。
实际载货量超过核定载货量100%以上的,驾驶证扣三分。
超载后应立即停止操作,确保吊车处于安全状态,防止继续发生危险。
对于已经吊起的货物,可以先放下货物,再卸载,确保货物不会因超载而对吊车造成负担。
建议
严格控制载货量:在吊装作业前,应准确测量起重物的重量,并与起重机的额定载荷进行对比,确保不超过额定载荷。
使用可靠的计量设备:起重机上的重力传感器应经过校准,确保测量准确度。
定期维护和检查:按照设备制造商的建议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确保起重机的各项功能和传感器的可靠性。
培训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超载的危害和应对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吊车超载,保障起重作业的安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