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5 06:50:28
交通违章扣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具体的扣分规则如下:
一次记12分的情形包括: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一次记6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记3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驾驶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营运车辆的。
一次记2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一次记1分的情形包括: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驾驶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营运车辆的。
建议:
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减少不必要的扣分。
若不慎发生违章行为,应及时处理并缴纳罚款,以免影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