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6 09:30:57
养殖业务主要归 农业部门和 畜牧兽医部门管理。
农业部是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综合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垦、乡镇企业和饲料工业等产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相关惠农政策的宣讲和惠农资金的直接发放。
环保局负责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的办理。
规划局负责养殖用地的选址审批。
工商局负责养殖场的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的办理。
建议
养殖业者:在开展养殖业务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农业部门或畜牧兽医部门,了解具体的养殖政策和手续要求。
政府部门: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确保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养殖户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养殖活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