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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有效视听

日期:2025-01-06 15:33:55

有效视听资料的判断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视听资料的合法性

采集行为本身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例如,在他人住处私自安装窃听装置是违法的,而在公共场所如物业公司的出入口、楼道内安装摄像仪则是合法的。

采集行为的目的必须合法。出于合法目的设置的录音录像形成的视听资料具有合法性。

采集行为不能危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不具有危害性的获取方式取得的视听资料是合法的。

视听资料的真实性

需要查明采集证据时的时间、地点、在场人、背景,并结合录音录像的前前后后和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考虑。运用逻辑方法,确定有优势的证据,最终认定事实。

当事人对于视听资料真实性存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方法甄别真假,不申请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

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证据存在某些瑕疵和弱点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补强证据价值,才可作为定案依据。

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其真实性存在瑕疵,但不能因此全部否认其作为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要通过全部证据的综合审定,补强视听资料的证明力,以求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真实,实现实体正义。

此外,对于视听资料的有效播放行为判定,还有以下要求:

播放速率小于3倍速的播放行为。

收视时长大于3秒的播放行为。

广告收视时长不计入播放行为时长。

播放次数统计应基于单次播放次数及其他播放次数相关指标,不包括有效播放行为的单次播放标识。

用户有效性判定,如在1分钟内产生多于60条收视行为的用户,在1天内产生多于10000条收视行为的用户,采用视频刷量软件等非常规操作手段播放视频的用户,均不属于有效用户。

通过上述标准,可以较为全面地判断视听资料是否有效,并在实际案件中加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