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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措施属于监察

日期:2025-01-13 08:14:37

属于监察的措施包括:

谈话:

监察机关有权与有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情况或要求说明情况。

讯问:

对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询问:

监察机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

查询:

监察机关有权查询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信息。

冻结:

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依法冻结涉嫌违法或犯罪的财产。

调取:

监察机关有权调取相关证据和资料。

查封:

在必要时,监察机关可以查封涉嫌违法或犯罪的财产或物品。

扣押:

监察机关有权扣押涉嫌违法或犯罪的物品和证据。

搜查:

监察机关有权对涉嫌违法或犯罪的个人或场所进行搜查。

勘验检查:

监察机关可以进行勘验检查,以查明事实。

鉴定:

监察机关有权对证据进行鉴定,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留置:

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依法留置在特定场所,以便进一步调查。

技术调查:

在必要时,监察机关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手段。

限制出境:

监察机关可以限制涉嫌违法或犯罪的人员出境。

通缉:

对于逃匿的涉嫌违法或犯罪的人员,监察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

这些措施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旨在确保监察机关能够有效地履行其监督、调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