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6 07:07:57
医保主要 归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障管理工作,而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则负责全国的医疗保障管理工作。此外,医保局通常也归属于国家医疗保障局管理,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等。
具体到地方,医保办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由劳动社保中心主管,负责医疗保险的具体管理和执行工作,包括医保卡的申领、补办、挂失等业务,以及咨询医保报销流程、报销标准等具体问题。
综上所述,医保的管理部门主要是国家医疗保障局及地方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地方层面,则由市、区(县)级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下属的医保办具体负责医保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