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28 20:10:38
以货物抵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
定义:债权人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一致,由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作价,偿还银行债权。
评估:原则上应在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值的基础上,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确定抵债金额。评估时应要求评估机构以公开市场价值标准为原则,确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资产的快速变现价值。
税费扣除: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和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应在确定抵债金额时予以扣除。
定义: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由终结的裁决文书确定将债务人或第三人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抵偿银行债权。
拍卖或变卖:若债务人和担保人确无现金偿还能力,银行要及时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债务人、担保人的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以拍卖或变卖所得偿还债权。若拍卖流拍后,银行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或司法惯例降价后继续拍卖。
和解: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的和解,参照协议抵债处理。银行要根据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可受偿资产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产权明晰、权证齐全、具有独立使用功能、易于保管及变现的资产作为抵债资产。
库存原材料:可以用作抵债的库存原材料。
产成品或半成品:可以用作抵债的产成品或半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