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1 08:40:07
传销活动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管理。具体来说,《禁止传销条例》第五条规定,这两个部门应依照法律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同时,第四条也明确指出,他们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若涉及犯罪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此外,其他相关部门如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也有责任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传销行为的查处工作。基层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则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综上所述,打击传销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合力。主要责任部门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其他相关部门提供配合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