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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药店需要什么

日期:2025-01-09 12:53:14

开药店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总结:

人员资质

必须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包括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应根据省药监的规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

营业场所和设备

需要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必须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并具备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

需要制定并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保障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属性得到有效管控。

申请与审批

申请开办药店时,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拿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其他证件

除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外,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健康证等。

如果销售医械或保健品,还需要办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其他要求

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城区药店应配备不少于2名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其中1名应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主管药师;乡镇药店应配备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人员;设在行政村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药士(中药师)以上技术人员。

综上所述,开药店需要综合考虑人员资质、营业场所和设备、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管理制度、申请与审批流程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设施。确保所有条件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才能顺利开办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