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6 05:35:34
南京医疗卡的报销流程如下:
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医疗保险申报软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参保单位于每月或每季度首月10日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未按规定缴纳的,需支付滞纳金。
参保人需办理IC卡,并在患病时持双处方本和IC卡到定点医疗单位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使用IC卡前,需先进行资金圈存,持卡人可每月或每季到市农行营业网点或定点医疗单位自助圈存机进行圈存。
就医时,持处方和IC卡到定点单位POS机上划卡,医疗费从个人帐户资金中核减。
IC卡遗失时,持卡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农行营业网点挂失并补办IC卡。
参保人住院时,须提供住院审批单、门诊病历、身份证、双处方本及首页(带照片一页)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并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已联网的医院,职工个人先垫付住院押金,出院时由微机结算费用,职工只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未实现联网的医院,职工个人全额结算住院医疗费,每季度末由单位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具体流程未在文档中详细描述,但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批。
报销条件包括参保、在定点医院就医、先行支付费用等。
办理材料通常包括收据、明细、病历、诊断证明、社保卡、身份证、银行账户等。
报销时,会先扣除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建议:
参保人应确保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以便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就医过程中,妥善保管好IC卡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顺利办理报销手续。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咨询南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