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3 03:23:37
扬州医保报销分为门诊医保报销和住院医保报销两种情况,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门诊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住院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医疗费用票据;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领取待遇的银行账户;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证明、大病统筹处方及扬州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证明;
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其他特殊情况
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外购药品需提供外购发票、外购药处方或医嘱单;
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