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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疑使用含“EGF”成分护肤致脸部发硬肿胀,记者调查:多款大牌检出,医生提醒当心变“馒化脸”!

日期:2025-04-11 12:37:00


大象新闻·大象帮
收到一则来自陕西西安秦女士(化名)的求助称,她在2023年使用了“可复美重组胶原蛋白修复敷料(G型)”后,脸部皮肤出现发硬、肿胀的情况,就医后仍无法缓解
为寻求真相,秦女士曾自费将该产品送检,得到了一个令她错愕的结果——该款产品中检测出了其在产品说明书中并没有标注的成分:“表皮生长因子(Epidermal Growth Factor,EGF)”(下文简称EGF),且含量超过567pg/ml。同样,在“禁忌症”一项说明中也仅标注“对蛋白过敏者禁用”,并不显示使用表皮生长因子可能产生的其他副作用。

秦女士随后调查发现,这款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中也并未显示有表皮生长因子成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中表示,EGF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并表明EGF在正常皮肤屏障条件下较难被吸收,一旦皮肤屏障功能不全,可能会引发其他潜在安全性问题。

秦女士曾经向陕西省药监局反馈她购买“械字号”产品中查出未备案成分“表皮生长因子”,当地工作人员回复称“医疗器械中未经审批不得添加药品”。
EGF究竟是什么?为何“妆字号”产品在相关部门明确表示禁止添加后还会检测出EGF?EGF过度使用有什么危害?针对这些疑问,大象新闻记者展开调查。
0不可逆的皮肤伤害

秦女士于2023年8月在当地药店购入并使用了“可复美重组胶原蛋白修复敷料(G型)”,“之前我一直用一款叫‘可预’的乳液,当时想着‘可复美’也是同公司的品牌,口碑挺好就买来试试。”
使用半个月左右,秦女士逐渐觉得不对劲,“起初是脸肿,一个月之后全脸都肿得特别严重,苹果肌两块里面发硬。”
秦女士一开始并没有怀疑是护肤品的问题。她先后前往多家医院就诊,医生以“胶原蛋白过敏”给她开了药,但是吃了三天抗过敏药后,面部肿胀没有丝毫缓解。
秦女士怀疑药店卖给她的是假货,于是分别向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当地派出所举报该药店。工作人员调查后告知秦女士,该药店售卖的可复美产品均为正规渠道进货。秦女士又怀疑是不是自己肝肾出了问题,她去医院做了相关检测,结果也均为正常。
为了看脸,秦女士先后跑了五家医院,中药西药都尝试了,始终没有效果。2023年12月,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医生在面诊时询问她是不是做了填充。在这次就诊后,从未做过任何医美填充的秦女士将目光转向了近期购买使用的这款“可复美”产品成分上。
2024年2月,秦女士在药店购买自己使用的同款可复美产品后,亲自送至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产品成分及表皮生长因子(EGF)含量进行检测。报告显示,在四次测试中均查出该产品含EGF,结果在567.3pg/ml-585.7pg/ml之间。另外,产品内还测出不在备案信息中的“吐温-80”活性剂。
这让一直查不清皮肤肿胀僵硬原因的秦女士有了方向。2023年底,她向当地12345和12315进行举报;2024年3月13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秦女士的举报材料后展开调查;同年4月,她又向陕西省公安厅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提交举报材料。
2024年8月,面部情况一直没有好转的秦女士到西安秦皇医院做了脸部彩超。报告显示,她的面部皮下软组织增厚约1cm。医生诊断为“皮下组织诊断性影像异常”,并建议秦女士“停用可疑修护产品和护肤品,暂无特别治疗方法”。
除秦女士以外,还有其他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反映在使用“可复美”产品后面部出现肿胀问题。大学生彤彤(化名)告诉记者,她在2024年2月购买“可复美重组胶原蛋白肌御赋活修护精粹乳”,使用几次后,“感觉脸摸起来大了一点,膨了一点,里面的肉变多了。”到医院就诊后医生判断是过敏,并开了过敏药,但用药后面部症状并没有缓解。

“之后我怀疑是产品过敏,用‘可复美胶原乳’去做了过敏试验,结果显示我对这个产品不过敏。”彤彤说,她向可复美客服反映这一情况,客服称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随后彤彤以“该产品疑似添加EGF”向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进行举报。但该局以“权限不足,找省局投诉”为由,没有立案。
0送检的多款产品检出EGF

为了核查相关护肤品中是否含有EGF成分,记者前后在多个品牌官方旗舰店购买了“薇诺娜重组胶原蛋白敷料贴”、“可复美重组胶原蛋白敷料”、“可丽金重组胶原蛋白安护修护面膜”、“可复美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瑷尔博士益生精研平衡修护面膜”、“欧莱雅玻色因安瓶面膜”、“韩束舒缓透润面膜”、“理肤泉B5面膜”、“SK-Ⅱ ‘前男友’面膜”等11款护肤产品。
这些产品被直接邮寄到上海、青岛、北京的四家第三方检测机构,记者委托对产品是否含有“表皮生长因子”进行检测。结果显示,11款产品中有9款均查出含有EGF,含量从480.1pg/ml-0.2419pg/ml不等
在调查期间,记者了解到知名“打假人”王海和他的团队也在密切关注“械字号”及“妆字号”产品检测出表皮生长因子(EGF)的情况。王海团队的工作人员购买检测了22个产品,涉及“可复美”、“可丽金”、“芙丽芳丝”等11个品牌,涵盖了冻膜、敷料、次抛精华、眼霜、洁面乳等类别。检测报告显示,所有产品全部都检测出了EGF

“收到检测结果我们也很震惊,我们觉得有可能这是行业背后的潜规则,一些皮肤不好的女孩使用这些,潜在的危险可能就更大一些。”王海团队的工作人员说。
0EGF过度使用可能导致“馒化脸”

EGF究竟是什么?一般什么情况会使用?长期使用含EGF的产品对人体有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了某三甲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
“表皮生长因子临床上用得非常多。”该医师介绍,EGF主要以小分子蛋白质为主,也就是重组蛋白,它能够促进细胞的生长、增殖和分化。对组织的修复、表皮的生长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在临床上,EGF可以用在创口愈合、烧伤及其他表皮修复。
该医师表示,EGF不能过度使用或不正当使用。如果过度使用可能会造成皮肤的增生,可能会产生肉芽肿,“就是咱们说的‘馒化脸’,看着是虚胖的一个状态。”医师称,在日常生活中,尽量避免自己盲目使用EGF,不要把它当成护肤品去每天涂抹。“如果有皮肤问题,还是建议去医院让医生判断皮肤是否适合使用EGF。”
0EGF在判定上的空白

接到秦女士投诉后,2024年4月9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陕西巨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成品库和留样室里抽取了“可复美”和“可预”两个品牌的“重组胶原蛋白修复敷料”进行送检。
据2024年7月23日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可复美”和“可预”的“类人胶原蛋白修复敷料”经检验均未发现“表皮生长因子”及“吐温-80”。
2024年11月5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秦女士出具了不予立案告知书。称经核查,未发现陕西巨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产品中添加“表皮生长因子”和“吐温-80”,决定不予立案

秦女士对抽样方式和处理结果并不认可,“这不能证明我们手上的产品没有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将我们这些受害者使用的产品拿去送检。”
2024年7月底,秦女士收到了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告知书。“可复美”品牌所属的陕西巨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名誉权纠纷”对她进行了民事诉讼。
然而,当秦女士提出反诉并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可复美重组胶原蛋白修复敷料(G型)”进行司法鉴定,以判断该产品是否含有EGF之后,她又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结果。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了鉴定,并于2025年2月27日正式立案。3月21日,秦女士收到法院电话称,鉴定无法进行。原因是没有鉴定机构可以做,“(鉴定机构)没有鉴定表皮生长因子的资质,人家都不做”。秦女士质疑,既然法院都找不到有资质的机构,那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鉴定是如何做的呢?法院回复称:“我们这必须要找有资质的(机构)。”
记者在向第三方检测公司送检时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对“表皮生长因子”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结论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普通消费者即便有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依然很难维权。“这种我们也见得太多了,想胜诉很难。检测出来有问题你去起诉,到时候也很麻烦,起诉能不能赢还两说。”
自2025年3月13日起,记者针对实测中检测出EGF的“妆字号”和“械字号”产品,向陕西、山东、青海、江苏、北京、上海、广东的相关部门反映了相关情况。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工作人员在电话沟通中再次提到,目前针对EGF并没有具体检测资质机构。该工作人员称,现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检测方法,更没有有资质的机构。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之后,只能去现场检查具体投料记录和实际生产使用情况,“我们会做一个相应的核查,而不是做检测。没有标准的检测方法,我们怎么做检测?你不能强人所难的。”

同时,记者向“可复美”、“薇诺娜”、“瑷尔博士”、“可丽金”、“欧莱雅”、“SK-Ⅱ”等品牌方致电询问了产品中检测出EGF的情况。
3月31日,“SK-Ⅱ”官方客服回复称:“品牌产品在出厂前都经过严格质量检测,并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治安法规要求,确保产品是安全的。关于产品成分问题,以产品包装背面成分表为准。”但记者查看同款产品包装背面的成分表时,并未发现有“表皮生长因子”或“EGF”的字样。

截至发稿前,其他品牌方暂未对此进行回复。
律师呼吁:有关部门应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制定检测方法和标准
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赵宇律师表示,化妆品中添加药品在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和限制使用,但在法规中列举过于宽泛,没有细化禁用药品或限用药品的清单,进而导致生产企业在完成注册或者备案登记后,生产过程中添加不符合化妆品管理规定的药品,严重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建议尽快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禁用和限用药品清单,对化妆品中使用禁用和限用药品实行召回制度。”
另外,在化妆品及医疗器械领域,现行法规未明确指定争议成分(如表皮生长因子)的检测机构资质要求,导致企业可质疑第三方检测结果,进而导致产品责任无法明确。
赵宇也呼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制定化妆品、医疗器械非法添加成分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并公布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避免企业以资质问题推诿,以及司法部门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鉴定和企业自检及备案不一致,导致无法确认裁判依据,从而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来源 | 大象新闻·大象帮
监制 | 李金锋 李洁敏

主编 | 彭丹

编辑 | 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