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1 18:36:06
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的小税种包括以下几种:
对个人的所得收入征收,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
对企业的经营所得收入征收,不包括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
在商品或服务生产、销售过程中,对增值部分征收。
针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如烟草、酒类等。
对企业或个人的营业活动征收。
针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征收,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
对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基于房屋的评估价值或租金收入。
在经济交易活动中对凭证征收,例如股票交易、房屋买卖、商业合同等。
对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对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对车船使用牌照征收。
对不动产的买卖、赠与或交换征收。
对屠宰活动征收。
对举办筵席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已失效)。
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部分征收。
根据增值税的一定比例缴纳。
根据增值税的一定比例缴纳。
根据地方增值税的一定比例缴纳。
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进行调节的税种(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