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5 04:24:27
处理质量章的问题,可以参照以下步骤:
由各部门监印人员填写“质量印章需求清单”连同质量印章交质量管理部更换。
印章使用部门需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
质量管理部新印发放的同时,需填写“质量印章丢失/变更通知书”向使用部门发放并告知相关部门原号作废,使用部门承担印章费用。
质检员或质检组长必须将印章交回质管部,由质管部经理负责销毁。
可以在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发表作废声明。
同时到证书发放部门、印章备案部门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
准备材料包括:遗失补办申请表、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质检员证书复印件、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报刊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证书编号、岗位名称、发证时间等,并声明作废)。
如果不涉及职业技能认证,可以自己刻制印章。
需要提供图片或印迹样板,找个公司刻制即可。
建议:
如果质量印章丢失,应尽快通知质量管理部并按规定办理补办手续,以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如果印章损坏,应按规定交回并销毁,避免使用无效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