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06 17:51:50
房屋租赁合同的注销流程如下: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单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或《房屋租赁凭证》。
解除或终止房屋租赁的证明。
若无法提供原合同原件,需出具遗失作废声明。
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提交《注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在管理系统注销合同登记(备案)。
审批通过后,在收回的《房屋租赁凭证》上加盖注销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或在被解除的《房屋租赁合同书》封面和登记章旁加盖注销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
当事人提交的解除合同证明材料、《注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收回的《房屋租赁凭证》等均应存档于原租赁档案中。
一般情况下,办理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要5个工作日(不含权籍调查、公告/公示、补正材料时间)。
若租赁终止,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在租赁登记备案部门的工作时间内前往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如遇到复杂情况或需要额外补充材料,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