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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复议是什么

日期:2025-01-11 03:09:07

教育行政复议是指 教育行政相对人(如学校、教师)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该机关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这是一种行政救济途径,旨在保障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行政复议的主要特征包括:

申请人:

教育行政相对人,通常是受到教育行政行为影响的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机构。

被申请人: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教育行政机关。

复议机关:

可以是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

申请内容: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请求复议机关对该行为进行复查。

复议过程:

复议机关对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进一步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相对人可以在不停止原行政行为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程序寻求法律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