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0 11:06:43
住房困难是指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可能因城市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
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市人均住房面积的60%,或者 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家庭,被视为住房困难户。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同时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以及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的家庭,也被认定为住房困难户。
3.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家庭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或拆迁分房但居住仍然困难,那么可能会根据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低于一定标准(例如人均7平方米或15平方米)来认定。
这些标准通常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认定住房困难户的目的是为了实施住房保障政策,帮助那些居住条件较差的家庭改善居住状况。
建议在申请住房保障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以确保符合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