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1 18:41:11
深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户籍要求
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如子女、父母、配偶父母)需要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满一年。
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或未领取购房补贴。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深圳市规定的限额标准。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能在深圳已经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所有申请条件,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社保缴纳时长和房产记录是审核的重点,务必确保相关记录真实有效。
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建议提前整理好所有必需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