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深圳工伤如何赔偿

日期:2024-12-31 06:09:12

深圳的工伤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涵盖了多个赔偿项目,具体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五级、六级伤残: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0%和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六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六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他赔偿项目

工伤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交通、食宿费用:经批准转地级以上市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的,其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工伤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包括住院护理费和生活护理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些赔偿项目及标准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基本生活,减轻因工伤带来的经济负担。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本人工资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