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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机关可以拘禁

日期:2025-01-11 11:38: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

人民法院

对法院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拘传票由院长签发。

人民检察院

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地点进行。

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决定拘留。

公安机关

一般刑事案件的拘留由公安机关行使。

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拘传的主要程序包括:

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

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并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拘禁犯罪嫌疑人,但各自有不同的权限和程序。